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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死入生付代價(2): 新生命的代價

你為什麼要作一個基督徒呢?

1. 因為罪使我與神隔絕, 造成屬靈上的死
2. 人類無法藉著任何途徑回到神面前 (如道德, 善事, 宗教, 金錢...等)
3. 主耶穌是神給我們唯一的回路. 神因為愛我們而賜下他的獨生子耶穌. 主耶穌為了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 使我們可以藉著他得救, 恢復與神的親密關係

主耶穌是我生命的主宰

- 作一個真的基督徒就是要完全讓神在你生命中掌權作主 (約2:23-25; 太 7:21-27;
路 9:23-26; 14:25-35)

- 活在主耶穌的主權下是我們一生的學習過程, 也是我們每日生活的目標. 我們必須日日更新我們對主的委身與奉獻.

- 主耶穌的身份和他已為你所成就的事是我們要讓耶穌作主的兩大原因
(西 1:16-18; 腓 2:9-11; 羅 12:1; 林後 5:14; 林前 6:20)

你對主耶穌的主權的回應

我們當時時刻刻按著神的旨意而活, 神會時時刻刻的看顧你我. (耶 29:11; 太 11: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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